是谁身携“巨资”来到双城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26 13:42:44


近日,双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身携“巨资”的董某来到双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讲述他的故事。董某系双城区某乡镇农民,2017年因种地向曹某借款,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还款,曹某将董某诉至双城区法院,法院判决董某偿还曹某借款本金12万余元及嗣后利息。
判决生效后,经双方协商,董某一直偿还着借款利息,但受疫情影响,董某偿还能力下降,导致偿还利息变得断断续续。2024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董某被列为失信人员。
调解过程
春耕将至,董某本想向银行申请贷款,得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可能影响自身贷款资质,急的好几晚都没睡好,着手从亲戚朋友处东拼西凑,加上卖粮款才凑齐借款本金12万元。董某携现金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一次性清偿借款本金,但希望在借款利息上曹某能有些许让步。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电话联系曹某,详细向其说明情况,此时的曹某也犯了难,表示自己也愿意协商解决这场历时几年的纠纷,但因人身在外地,无法来到现场。执行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网络连线的方式让双方“面对面”沟通,最后双方达成和解,董某一次性偿还曹某12万余元,执行款当场到位,由执行法官录像封存保管,待曹某从外地回来后自取,同时执行法官对董某撤销失信,案件执行完毕。临走时,董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说今后种地贷款的事不用愁了。
执行是维护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双城区人民法院将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做有“温度”的执法人,持续为双城区老百姓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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