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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化“法结”,用情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4-09-24 08:47:42


近日
双城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更传递了司法的温度

01
违约离职被起诉

   某保险公司前职员刘某被老东家起诉至法院,原因是刘某在公司任职期间,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奖金奖励及培训费用的承担条款,而刘某在尚未履行完合同义务时,就主动提出了离职,该保险公司依据合同起诉,要求刘某返还合同约定款项合计3万余元。

02
反复协商闹失踪
   受理案件后,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到保险公司了解详细案情。
“丁法官,这个案子我们在起诉之前已经和他协商过好多次了,刚开始他说还款,后来就联系不到人了,实在没办法了,这才起诉的”。
承办人随即尝试联系刘某,经过多次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协查刘某电话号码,终于在庭前与刘某取得联系。承办人告知刘某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及义务,刘某最终签收法律文书及传票,但开庭时刘某并未出庭。
03
法官,我真没钱
   庭后,刘某给承办人打来电话:“法官,我知道合同约定,确实我有返还钱的义务,但是我在医大一院,岳母重病,正在等待治疗,全家的钱都用在这上面了,现在是真拿不出钱啊……”

04
双面沟通“解心结”
   考虑到刘某的经济状况与实际困难,承办人与双方多次进行沟通,根据合同条款,就刘某应当遵守的合同义务进行逐条分析。同时,向保险公司说明刘某的生活现状和还款能力。因双方都在外地,承办人利用网络通过“三地连线”化解纠纷,最终,保险公司同意在权限范围内让步,刘某同意一次性给付款项,双方于庭后第三日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一次性返还保险公司2万元,当即给付。

   注重灵活便民高效,融会法理情理道理,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有效途径。双城区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作为司法办案的落脚点,用心用情化解每一起矛盾,努力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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