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堡法堂丨养宠人注意 双小法敲重点! 作者: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31 10:21:35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个性化的追求
养“异宠”似乎变成了司空见惯的事
小猫小狗可爱,但是不够酷
喜欢标新立异的年轻人
开始在平台上晒自己的“特殊搭子”
长相凶猛的鳄龟
精致迷你的小蜜袋鼯
五彩斑斓的鹦鹉等
但是在这种特殊宠爱的背后
也潜藏着犯罪的风险……
“异宠”不宜宠
目前,大部分“异宠”属于人工繁育的产物,但随着消费者猎奇心理的不断增强,一部分养宠人开始从海外或者其他渠道获得一些市面不常见的“稀有品种”。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打着“异宠”的幌子实施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此类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进行非法买卖的行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异宠”购买的渠道主要是线上,不可避免会涉及到运输问题,这种运输也存在法律风险。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无论采取何种运输方式,都将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明知他人进行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还为其提供运输、仓储、保管、快递、邮寄等便利条件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另外,如果消费者因“异宠”气味大、不亲人、难饲养等原因,随意弃养放生,可能因新环境中没有制约它的生物,最终成为入侵者,改变或者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有毒有害、危险性大的“异宠”被弃养,则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如何避免触犯法律
01目录查询
消费者在购买前可以查询想要饲养的宠物是否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其附录中,避免触犯法律。
如果疑似购买到了非法“异宠”,应立即停止饲养,并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
02选择合法渠道
选择正规、合法的交易渠道,例如有运营资质的饲养场、宠物店等购买宠物,并及时办理相应的饲养审批手续。
03不要“始乱终弃”
饲养前多查询资料,了解宠物的习性和饲养方式,不要因一时兴起购买,更不要随便丢弃到野外环境中,做负责任的饲养者。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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