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全国实行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我院邀请了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参观指导立案登记工作,并在本地电视台予以宣传报道。
“五.一”前,我院在上级法院召开有关实施立案登记制会议的基础上,主管立案工作院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两次培训,并对落实立案登记制进行了具体安排,印制了刑事自诉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行政起诉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强制执行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国家赔偿申请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及立案环节接收诉状及诉讼材料书面凭证。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该院设刑事自诉、民商事、行政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四个窗口,并设有立案登记接待室。对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诉讼或申请材料当场立案登记;对于起诉材料不齐全的,由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进行一次性告知;对于执意不予补正的当事人的起诉或申请,先收取当事人的起诉或申请材料,向其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书,对于补全起诉或申请材料的予以立案登记,对于不予补正的在规定时限内裁定驳回起诉。
今天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比以往多了许多,由于我院准备充分,立案登记工作开展顺利,秩序井然,有条不紊,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工作开展情况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