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法院立案改革见成效
年初我院党组从信访案件着手调研.发现信访案件百分之八十五的当事人都是反映法官办案拖拉,久审不结不执。经过深入分析,发现有些案件不是法官办案拖拉,也不是久拖不执,是这类案件不该受理。因为有些案件政策性很强,单纯用司法手段很难解决,有的甚至无法解决。之所以这类案件受案了,一个根本原因是立案不考虑审判、审判不管执行,立审执分离造成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院党组决定,要高度重视立案工作,
重新定位立案思路,把立案工作形象地比做是豹子的头,严把立案关,该立的一定要立,不该立的坚决不立。要以案结事了为标准,立案的同时就考虑能不能结案,能不能执行,审理和执行意识要前置。为了实现这一想法,院党组在全院选调审判精英,充实立案调解工作。将立案庭由原来的4人扩充到20人,均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优秀干警。
立案成立了7个审判组,负责速裁和调解。立案庭庭长负责立案和法律文书把关签批,案件分发、参与重大疑难案的调裁。副庭长轮周坐班负责立案审查,评估所受案能否做到案结事了、是调解速裁还是组成合议庭、判后能否执行、当事人能否上访,能不能产生群体访等,并将评估情况告知庭长,以便选择适合案件审理的法官。实行了“立、调、裁”三位一体的立案审判模式。
为了加快办案速度,实行了“简政放权”的做法。过去判决案件要经审委会讨论,现在除个别案件需经院长批准上会的,主要由主管院长审批,主管院长组织“五人小组”讨论,“五人小组”随时召集会议,讨论民商案件;银行贷款案件、离婚不涉及财产案件,债务纠纷案件的判决及调撤案件的法律文书签批权下放给立案庭长,做到了随审随签批,请批的裁判文书无一过夜隔天,基本上请一个签一个;立案和分案也缩短了时间,坐班庭长每天把已受案件全部分到办案法官手中,实现当天立案当天送达,把案件审限压缩到了极限。
通过这些做法,我院实现了年初的工作目标,民商案件的调撤率有了很大提升,大大减少了上诉、发改、和信访案件,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当事的满意率大大提高,从根本上实现了公平、公正,有效的提升我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